关于发行第四十三期个人大额存单的公告
[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01日]

尊敬的客户:

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《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[2015] 第13号),我行于202441日发行第四十三期个人大额存单,产品期限有三个月、六个月、一年、十八个月、二年、三年,利率分别是1.7%、1.9%、2.1%、2.2%、2.4%、2.85%。认购起点金额20万元,到期不自动转存,额度有限售完为止。个人大额存单属一般性存款,可以提前支取,可以用于办理存款证明、质押业务详细信息请见产品说明书详询各营业网点0314-96368客服电话。

承德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(第四十三期六个月).docx

承德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(第四十三期二年).docx

承德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(第四十三期三个月).docx

承德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(第四十三期三年).docx

承德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(第四十三期十八个月).docx

承德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(第四十三期一年).docx

 特此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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